首页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水利工程水费是供水经营者从事供水生产取得的经营收入,其使用和管理,按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