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以下简称“稽察办”)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开展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稽察;

对水利建设项目违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

负责稽察特派员的日常管理;

配合国家计委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工作;

承担部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