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1999年) 第四章 稽察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稽察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条 在某一时段内,为了保证稽察工作的连贯性,每个稽察特派员可负责相对固定区域内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