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投资计划下达 第十七条 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投资计划下达 第十七条 各地在转发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要加强财力统筹,做好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建设资金。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