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章 投资计划申报 第八条 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八条 第三章 投资计划申报 第八条 各地区及有关项目(法人)单位应根据现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项目(法人)单位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第三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