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 第四章 渔用饲料和水产养殖用药 第十九条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渔用饲料和水产养殖用药 第十九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水产养殖用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