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办公机构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发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机构要做好文件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