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二节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二节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十九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气象主管机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条 当场作出气象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第二十一条 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二十二条 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并自收缴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上交本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