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09年)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十二条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09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十二条 两个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都有管辖权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最先立案的气象主管机构管辖。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