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和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第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