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气象专用技术装备质量,满足气象业务和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规范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实施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五条 在气象业务、工程设计建设中,应当使用具备有效许可证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 第六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定期公告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目录和取得或者注销、撤销许可的名录。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