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申请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境外组织必须具有进口许可证批准文件、检验检疫证明及相关材料;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军用标准以及气象业务的使用要求。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境外组织必须具有进口许可证批准文件、检验检疫证明及相关材料;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军用标准以及气象业务的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