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航班时刻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航班时刻管理的基本规则是:

在主协调机场、辅协调机场协调时段运营,应当协调获得航班时刻。

航班时刻只配置给航空承运人。

航班时刻按照周的特定运营日进行配置和考核。

历史优先权规则是航班时刻管理的核心规则。

航班时刻协调配置独立于航线航班经营权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