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办法(2017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民航行政机关建立考核信息共享和应用制度,将考核结果记入守法信用信息记录,作为调整航班量、航线航班审批、新增维修能力、航空器引进、调整机场容量、分配时刻、新设分子公司、补助补贴资金核定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