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65.27条

第65.27条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执照申请人按照本规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出现下列情况,其申请行为无效。

在申请材料、记录、证明和履历中做虚假描述;

伪造、篡改证件或者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