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章 预先飞行计划申请 第二节 加班和不定期飞行预先飞行计划申请 第二十一条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预先飞行计划申请 第二节 加班和不定期飞行预先飞行计划申请 第二十一条 紧急情形下的加班和不定期飞行应当说明理由,预先飞行计划申请的时限不受限制。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