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21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21年) 第七十一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校验机构违反本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现校验对象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