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4年)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第二节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六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4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第二节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时,应当符合通信导航监视发展和建设的相关规划,并按有关规定建设防雷设施、安全保卫设施、消防设施以及环境监控和告警装置等设施设备。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