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4年)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 机构 第十一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4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 机构 第十一条 各级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可以承担通信、导航、监视专业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服务保障工作。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