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2017年) 第183.43条

第183.43条 申请

委任单位代表申请人应当按照民航行政机关的规定提交如下材料:

委任单位代表申请书;

所申请授权职责的说明;

申请人如何符合第183.41条要求的说明;

申请人组织机构的描述,包括委任工作组与申请人组织机构关系的描述;

第183.53条规定的程序手册的建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