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 第四章 投诉处理及信息报告 第三十二条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投诉处理及信息报告 第三十二条 面向公众的承运人应当将货物运输总条件报民航行政机关备案。备案的货物运输总条件,应当与对外公布的货物运输总条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