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 第三章 承运人及地面服务代理人 第二十八条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承运人及地面服务代理人 第二十八条 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加强货物运输保障数据的收集,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向承运人提供货物运输保障信息。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