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2006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依法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实施的许可事项,需要举行听证的,听证由民航地区管理局组织实施。依法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查,报民航总局决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涉及2个以上民航地区管理局分别实施的同类许可事项,需要举行听证的,听证由民航总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