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2016年) 第二章 行政检查的实施机关、人员及职责 第九条 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201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行政检查的实施机关、人员及职责 第九条 管理局制定落实民航局行政检查规定和制度的实施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指导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监管局)开展行政检查。监管局应当依据管理局的分工和授权实施行政检查。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