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200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2006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自2006年3月20日起施行。 关于《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的说明(略) 第三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