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 第九章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 第九章 第九章 行政处罚的监督 第七十条 中国民航局对民航地区管理局的行政处罚活动实施监督;民航地区管理局对其派出机构具体实施的行政处罚活动实施监督。 第七十一条 中国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时,发现民航行政处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结合具体情况,选择适用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等措施: 第七十二条 民航行政机关和监察员的行政处罚活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十三条 监察员在行政处罚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