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 第七章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 第七章 第七章 违法所得的认定 第五十八条 民航行政机关可以使用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中确认的数据、经过审计的生产经营数据、统计部门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等信息,经综合判定后认定违法所得。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在民航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已缴纳税款的,在计算违法所得时应当予以扣除。 第六十条 民航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限期提供计算违法所得的相关证据,包括依法应当退赔的款项和依法缴纳的税款相关证据;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相关证据的,民航行政机关可以使… 第六十一条 民航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无利害关系且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违法所得的认定等工作。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