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受委托组织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