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民航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的规定和职责分工,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

中国民航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规定,将其管辖的行政处罚事项授权民航地区管理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