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民航局在必要时可以处理民航地区管理局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民航地区管理局认为行政处罚案件案情重大、情况复杂需要由民航局决定的,可以报请民航局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