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执法人员 第十条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执法人员 第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实施民用航空行政处罚的,接受授权的组织应当对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