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3年) 第八章 处罚监督 第五十四条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3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八章 处罚监督 第五十四条 民航总局对民航地区管理局的行政处罚活动实施监督。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