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3年) 第七章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3年) 第七章 第七章 执行、结案与归档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决定作出后,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六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行政处罚罚款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的制度,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第五十二条 案件办理完结后,民航行政机关法制职能部门应当按本办法附件十三〔略〕的规定制作《民用航空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并将查处过程中的所有材料立卷归档。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