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2010年) 第五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八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2010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八条 民航空管从业人员年度培训应当在岗前培训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特点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加有关风险管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安全形势等培训事项。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