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十八章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无人驾驶航空器 第一节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 第六百二十八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六百二十八条 第十八章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无人驾驶航空器 第一节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 第六百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重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未经有关管制单位许可,不得在标准气压高度18000米以下的任何高度运行或穿越: 有云或视界天空遮蔽现象超过八分之四; 水平能见度小于8千米。 第六百二十七条 目录 第六百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