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十六章 空中交通运行保障设施 第七节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七节 第十六章 空中交通运行保障设施 第七节 航空情报 第六百零六条 管制单位应当与相应的航空情报服务机构建立联系,以便能够及时发布和得到对飞行有直接影响的航空情报。 第六百零七条 航空情报服务机构应当向管制单位提供需要的一体化航空情报系列资料,以便其履行空中交通管制的职责。 第六百零五条 目录 第六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