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十六章 空中交通运行保障设施 第二节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二节 第十六章 空中交通运行保障设施 第二节 地空通信设施 第五百七十一条 空中交通管制使用的地空通信设施,应当是独立的无线电台并配备自动记录设施。 第五百七十二条 管制单位使用的地空通信设施,应当能与在该管制区内飞行的航空器进行直接、迅速、不间断和清晰的双向通信。 第五百七十三条 为了防止车辆与航空器相撞,需要对机场机动区内车辆实施管制,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单独的地面无线通信频道和通信设施,建立塔台管制单位与车辆之间的双向通信。 第五百七十四条 空中交通管制地空通信记录应当至少保存30天。如该记录与飞行事故或者飞行事故征候有关,应当按照要求长期保存,直至不再需要为止。 第五百七十五条 管制单位以数据链为地空通信手段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运行变更。 第五百七十条 目录 第五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