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十四章 协调 第三节 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协调 第五百五十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五百五十条 第十四章 协调 第三节 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协调 第五百五十条 进近管制单位可以授权塔台管制单位根据进场航空器的情况,自行决定放行航空器起飞。 第五百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