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二章 机构与运行管理 第六节 安全保卫制度 第四十二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二章 机构与运行管理 第六节 安全保卫制度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管制单位安全正常地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管制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安全保卫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防止或者预防对空中交通服务设施及其人员的损害; 对空中交通服务设施及其人员的有意或者无意的损害的应对措施; 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管制单位。 第六节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