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七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节 岗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七条 每种培训都应当成立培训组。进行资格培训时,每一培训组中只能有一名受训人;进行其他培训时,每一培训组中可有多名受训人;进行模拟操作和实地操作时,每名受训人应当有一名相应的岗位培训教员监督指导。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