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2012年) 第四章 岗位培训 第八节 追加培训 第六十三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2012年) 第六十三条 第四章 岗位培训 第八节 追加培训 第六十三条 追加培训是指由于受训人本人原因,未能按本章第二至第七节的规定通过培训,应当增加的培训。 第八节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