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2010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运行监控类别签注申请人应当具备如下技能:

能够熟练地组织和协调所辖区域内各空管保障单位的空管运行工作;

掌握空中领航计算;

能够看懂气象报文、天气图,能够进行天气形势的一般分析,能够择优选择航路航线和有利飞行高度层;

掌握无线电、电子设备的使用;

掌握各类航空电报的编发;

熟练地进行地/地、地/空通信;

掌握所辖区域内紧急处置程序的实施;

能够对航空器性能、机场、航线情况进行分析;

熟练地制定飞行计划;

掌握各类飞行保障设备的服务程序和组织程序;

航图的使用,航行通告的应用;

熟悉飞行组织工作,能够拟定飞行和各保障部门在飞行工作中的协同方案;

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其他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