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物资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四十五条 民用航空物资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四十五条 合同内容一经确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或备案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合同,按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