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规定中有关用语含义如下:

局方: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及民航地区管理局。

民用航空油料试验委任单位代表:指由局方委任的,局方以外的、在委任范围内从事民用航空油料试验的组织或机构。

民用航空油料:指为民用航空器及其部件提供动力、润滑、能量转换并适应航空器各种性能的特殊油品。包括航空燃油、航空润滑油、航空润滑脂、航空特种液及添加剂等。

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指为民用航空油料提供检测服务的组织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