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油料及其供应企业、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和民用航空油料试验委任单位代表的适航审定和管理。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