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干扰,保证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环境。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是指下列用于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的场地、仪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气象观测场、气象观测平台;

自动气象观测系统、自动气象站;

天气雷达;

风廓线雷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