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第八条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执照申请与颁发 第八条 气象人员执照理论考试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地区管理局组织。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