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 第二十一条 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 第二十一条 民航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技进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二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