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情报培训管理规则(2016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民用航空情报培训机构从事航空情报基础培训活动,未按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地区管理局责令停止培训,并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