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章 运输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第一节 投产开放管理 第六条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运输航空导航设备开放运行 第一节 投产开放管理 第六条 新建、迁建或者更新的运输航空导航设备首次投入实际运行,应当进行投产校验,并取得投产开放许可。 第一节 目录 第七条